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气象强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来源: 淮阳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22-01-30 16:11:11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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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政〔2022〕2号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气象强建设的实施意见

 

乡、镇人民政府柳湖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农场、原种场,区政府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和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气象强省建设的意见》(豫政202041号),提升气象保障淮阳高质量发展水平,加快推进气象强建设,结合全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趋利避害并举和问题、目标、结果导向,以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突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做到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发挥气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作用,为全面建设“三强区一家园”提供坚实保障。

(二)发展目标。2025年,基本实现保障有力、技术先进、更加开放、人民满意的气象现代化,气象强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整体实力位居市前列,气象保障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领先,气象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成效显著。天空地一体化的精密气象监测行政村(社区)全覆盖,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5%以上;无缝隙智能化的精准气象预报预警重点区域全覆盖,暴雨等预报准确率比“十三五”时期提高5%以上;高质量智慧型的精细气象服务重点领域全覆盖,预警信息发布至村、户、人;多渠道、多功能立体化人工增雨(雪)作业影响面积实现全覆盖;应用型开放式科技创新对气象现代化贡献率明显提升,气象装备和人才队伍建设达到全先进水平。到2035年,全面建成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及气象保障乡村振兴示范区,基本建成气象强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现代气象业务建设,夯实气象强发展基础。

1.提升气象监测精密度。发展综合、智能、协同观测业务,优化各乡、镇办、场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完善农业、生态、交通、能源、旅游等专业气象观测网。强化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深化社会化气象观测应用。(气象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淮阳分局、交通局、文广旅局等部门和各乡、镇、办、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气象预报精准度。实施精准化气象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数值预报应用平台,发展智能网格预报,提高气象预报精准化水平。建立综合监测与预报预警平台,提高暴雨、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预警水平,预警时间提前45分钟以上。加强10-45天预测能力建设,提高流域防汛抗旱气象服务能力。(气象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和各乡、镇办、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气象服务精细度。建成县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依托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强化气象、自然资源、应急、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预警信息共享。开展基于新基建的智慧气象服务工作。加强媒体、通信运营企业与气象服务信息发布平台有机联动,增强气象服务信息传播效果。发展气象信息服务产业。(气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交通局、工信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等部门和各乡、镇办、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气象信息化水平。升级气象通信网络,完善气象信息系统、数据安全实时监测监管平台等基础设施。(气象局、科技局、发改委、财政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等部门和各乡、镇办、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防范气象灾害风险。

1.开展新型智慧城市气象服务。建设城市内涝气象监测预警系统,完成暴雨强度公式修编。开展极端天气对供水、供电、供暖等安全运行的影响评估工作,建立风险预警联动工作机制。推进淮阳城区通风影响评估工作,完成通风廊道规划设计。加强区域性建设、重大规划和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提升重大活动、重大工程气象保障水平。(区住建局、城管局、气象局、发改委等部门和各乡、镇办、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风险预警。完成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区划工作强化普查成果应用。健全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将气象灾害防御管理纳入乡镇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完成基层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和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将气象防灾减灾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应急管理局、气象局、自然资源局、教局、农业农村局、科协等部门和各乡、镇办、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重点行业和区域气象灾害风险防范。完善公路、铁路、航空等交通气象风险预警业务体系。建设旅游景区气象灾害风险监测预警服务系统。发展气象水文数值预报技术,建设中小河流洪水气象灾害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履行公共安全监管职责,强化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将防雷安全纳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评价体系。(气象局、交通局、文广旅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和各乡、镇办、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生态文明气象保障能力,服务美丽淮阳建设。

1.提升生态气象支撑保障能力。“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重点区域建设符合管控要求的生态气象保障示范工程。推进宜居城市和特色气候小镇等建设。建设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监测、评价和预报系统。加强气候承载力监测分析评价和风险预警工作,建立绿色GDP气象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工作。(气象局、生态环境局淮阳分局、自然资源局、文广旅局等部门和各乡、镇办、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大气污染防治保障能力。巩固基于气象条件的科学精准治污成果,密切协作、加强会商,联合开展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工作,推进第三方大气污染防治效益评估工作。加强生态环境气象业务培训,提升重污染天气、森林火险预报预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保障能力。(气象局、生态环境局淮阳分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和各乡、镇办、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聚焦粮食安全重任,创建乡村振兴气象保障示范

1.增强粮食生产核心区气象保障能力。推进高标准农田网格化气象监测预警保障系统建设,加快提升气象为农服务保障能力。提高主要农作物农用天气预报精细化程度,提升农业气象服务质量,开展农业巨灾保险气象服务,保障粮食安全(气象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和各乡、镇办、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做优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品牌。开展特色农产品气候品质认定工作,打造淮阳黄花菜“气候好产品”国家气候标志品牌。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气象服务提升行动。完善气象为农服务教育培训体系。实现直通式气象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覆盖。(气象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各乡、镇办、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作业能力建设,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

1.提高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水平。补充构建“天基-空基-地基”云水资源立体探测系统。推进地面作业装备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优化高炮、火箭作业点布局。建立智能精准的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气象局、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和乡、镇办、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提升工程。托中部区域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工程,组织实施淮阳区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项目,建设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系统、空域申报系统、物联网系统,实现人工增雨(雪)作业服务从抗旱救灾向生态环境改善的拓展延伸(气象局、发改委、财政局和各乡、镇办、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健全工作机制和监管体系。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构,完善人员队伍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完善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制定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气象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等部门和各乡、镇办、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创新协同融合发展,强化气象强建设支撑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加强天气气候变化规律及风险应对措施研究,将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预测、生态气象、农业气象、人工影响天气等纳入科技研发计划。利用地方资源,支持气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将气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地方党校培训体系,将气象高层次人才建设纳入地方人才工程。(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教局、人社局、总工会、气象局等部门和各乡、镇办、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挥气象部门和各地政府双重领导优势,完善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突出解决气象发展规划、资金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等关键问题,确保任务落实。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细化政策措施。(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策支持。制定《淮阳区“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各地、各部门要将气象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相关内容列入专项规划,加强气象重点工程建设要素保障。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要求,建立气象领域稳定可持续的地方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和各乡、镇办、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开放融合。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气象重点领域改革。加强气象核心业务际间交流合作,谋划局合作,推进气象与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工业、水利、生态环境交通运输、能源、教育、旅游等方面深度融合发展,形成发展合力。(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法治保障。完善气象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强气象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构建气象行政执法信息化体系。强化气象行政执法监督。完善与气象强建设相适应的气象法治体系,做好气象行业服务与监管工作。推进气象领域执法事项逐步纳入各地综合执法范围。(气象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各乡、镇办、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2年1月30日

        

                       


责任编辑:淮阳县人民政府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