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淮阳区
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实施意见
Q1:总体要求是什么?
A: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两会”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3553”工作布局,以数字化、智能化、一体化、便捷化为方向,注重省市联动和整体协调,强化需求牵引和平台支撑,深化改革驱动和数据赋能,全方位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系统性重塑行政审批制度,建立健全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常态化提升机制,以政务服务环境整体性优化引领带动营商环境持续向“六最”目标迈进,为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2.工作目标。“放管服效”改革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的系统性重塑扎实推进,省政务服务中心实质性运行的牵引作用充分发挥,“清单之外无审批”“大厅之外无审批”“平台之外无审批”全面实现。“一朵云”“一张网”“一道墙”建设全面展开,政务服务PC端、移动端、大厅端、自助端、客服端(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一体五端”协同融合,系统联通和数据共享有效支撑业务流程重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务治理“一网智管”、政务运行“一网协同”框架体系基本形成,数字政府安全风险基本实现可管可控,省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继续保持全国第一档。
Q2:主要任务是什么?
A2:(一)强基固本提效能
1.明确职能定位。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为全区政务服务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规范、指导、监督、考核全区政务服务工作,承担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的运行管理和各乡镇(街道)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的业务指导。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设立的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的管理运行。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作为直接为企业和群众集中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的综合服务场所,主要集中办理区直各单位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的各类事项。各乡镇(街道)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负责承接有关职能部门下沉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
2.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建设。区级为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乡镇(街道)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村(社区)为便民服务站,按照“一乡镇(街道)一中心、一村(社区)一站点”标准设立。
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承接各单位窗口进驻,设置综合咨询窗口,统一提供咨询、引导等服务;设置帮办代办窗口,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帮办代办服务;设置免费服务窗口,为进大厅办事的企业和群众提供免费复印、打印、邮寄、印章刻制、网络等服务;设置“跨省通办”“全豫通办”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异地办事服务。设置“有诉即办”窗口,提供兜底服务,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
乡镇(街道)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设窗口服务区、自助服务区、咨询投诉区、等候休息区和志愿服务岗。进驻和办理的事项类别应包括:(1)户籍管理;(2)卫生健康;(3)社会保障;(4)劳动保障;(5)养老保障;(6)医疗保障;(7)农业农村管理和服务;(8)乡村建设管理和服务;(9)营商管理和服务;(10)服役退役服务;(11)党务管理服务。
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原则上应与所在村委会同址一体化办公,明确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便民服务设备,确保村级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实现村级事项线上线下均可申请办理,对每个事项的办事指南印制成册,供群众查阅。除村级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外,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将其他与企业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事项进驻办理,满足群众办事需要。
3.打造精干队伍。区直单位应选调政策法律意识强、业务精湛、文化程度高、能熟练操作电脑、胜任本职工作的高素质人员派驻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窗口,并建立青年干部到窗口轮流锻炼制度。进驻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要指定一名业务股长担任窗口首席代表。窗口股长人员实行双重管理,所在单位待遇不变,日常工作、党团组织生活、年度考核由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负责考核管理。
4.建立“一把手走流程”工作机制。各单位一把手要创新服务理念,聚焦群众需求,围绕市场主体及办事群众的难点、堵点、痛点,至少每半年到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亲自体验本单位办事流程,主动了解和采集市场主体、办事群众的意见,深入查找办事难点、现场解决实际问题,切实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能力、规范审批行为,以体验促改革提效能。
(二)实行“清单之外无审批”
5.统一编制目录清单。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审核制度和动态管理机制,将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实施清单、办理标准纳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库统一管理,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管理。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审批管理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优化调整,实现各类清单与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同类事项名称、类型等要素一致,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在全省同要素管理、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区委编办牵头,区直有关单位负责)
6.清查清单之外审批行为。对清单之外无法定依据实施审批、“隐性审批”、变相审批,以及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项目、数量限制等行为进行专项治理,严格按照清单实施审批,实现“清单之外无事项、流程之外无环节、指南之外无材料”。(区委编办、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牵头,区直相关单位负责)
7.统一实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进一步清理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对确需保留的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要建立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加强对本行业中介服务的规范管理,推动中介服务机构公开服务指南,明确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等要素,并指导市场主体使用网上中介服务,解决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等问题。(区发改委牵头,区直相关单位负责)
(三)实行“大厅之外无审批”
8.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建立区、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权责清单,将清单事项统一纳入三级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确保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在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和办理,杜绝体外循环,并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当场办理、即时办结。区直部门及乡所单独设立的政务服务分厅整合并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体化管理,按照统一标准提供规范化服务,实现便民服务站点全覆盖,打通“最后一公里”。(区纪委监委、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牵头,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负责)
9.深化政务服务窗口改革。全面实施单位业务综合授权“首席负责人”制度,各单位要向“首席负责人”充分授权,全权负责本单位进驻大厅人员管理、线上线下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推行“收件即受理”“受理即办理”,将各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对应的行政审批职权集中到一个股室行使,统一启用本单位行政审批专用章,实行“一个机构履职、一枚印章签批”。各进驻单位要设置综合办事窗口,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区委编办牵头,区直相关单位负责)
10.推广政务服务事项“家门口办”。推动将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户籍管理等领域基层能有效承接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实行全程免费代办。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不便现场办理等问题。推动集成式自助终端向乡、村(社区)、商超和银行、邮政、电信网点等场所延伸,提供24小时自助服务。(区财政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牵头,区直相关单位负责)
(四)实行“平台之外无审批”
11.推行“全程网办”。充分发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枢纽作用,加快推进大厅智能化改造升级,加大政务服务办事环节精简和流程再造力度,推动数据共享、证照互认,拓展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度和全环节覆盖度,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结果送达等全流程网上服务,推动更多事项“全程网办”、好办易办。(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牵头,区直相关单位负责)
12.打造“指尖即办”。依托“淮好办”不见面审批平台推动全区移动政务,将教育、公安、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税务等领域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掌上可办”,为市民提供全方位的便利服务,实现“一机在手,办事无忧”。(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牵头,区直相关单位负责)
13.推行政务服务不见面审批。全面梳理形成不见面审批改革事项清单,进一步优化不见面审批改革事项标准和办事指南。推进实体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全部在河南政务网上办结。凡是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和前序流程已收取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和申请人重复提交;凡是应由行政机关及相关机构调查核实的信息,由部门自行核实;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按照“外网申请、内网办结、全程公开、快递送达、无偿代办”的方式开展审批,各单位要持续推进“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的梳理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牵头,区直相关单位负责)
(五)推进极简审批全覆盖
14.优化办理流程。区政府各部门要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进一步推动减流程、减成本、减材料、减时间、优服务“四减一优”,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审批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平均减少不低于90%;逐项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标准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办理流程图(表),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牵头,区直相关单位负责)
15.深化“跨省通办”。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受理系统,推动政务服务中心“跨省通办”(“全豫通办”)受理窗口全覆盖,优化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线上审核、视频会商等协同机制,新增实现50项“跨省通办”事项、200项“全豫通办”事项。(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牵头,区直相关单位负责)
16.全面实行“一件事一次办”。以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下发的50件“一件事”为基础,结合我区实际,推行并联审批、联合评审(勘验、验收)等联办机制,落地实施淮阳区“一件事”清单,覆盖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牵头,区直相关单位负责;“一件事”清单见附件2)
17.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在涉企经营许可、证明事项、投资审批等领域,按照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原则梳理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明确承诺的具体内容、要求以及违反承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细化办事承诺方式和承诺事项监管细则,实现“办照即经营”“承诺即开工”“承诺即换证”。依法依规编制并公布可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主要申请材料和可容缺受理的材料,完善容缺受理服务机制。(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区直相关单位负责)
18.推动投资建设项目极简审批。全面实行“承诺制+标准地”改革,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全承诺、拿地即开工”。强化项目前期策划生成,推动“多规合一、多测合一、区域评估”改革,全面推广数字化审图。开展联合验收“一窗受理”,简化联合验收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体工程试行单独竣工验收。推进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接入服务改革,实行水电气暖联合报装。全面推广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全区所有新建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交地即交证”,受让方缴清土地出让金及契税即可拿证。(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区直相关单位负责)
19.推动“四电”应用尽用。梳理形成电子证照、电子材料、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应用清单,明确各类证照的存量数据量、时间跨度等条件,按照应转尽转原则,实现存量证照电子化转换和汇聚。以生育登记、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卡申领、不动产登记等个人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和企业登记、经营、投资、工程建设等企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为重点,推行群众和企业办事证照、材料可免尽免。(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牵头,区直各单位负责)
(六)推进免申即享全覆盖
20.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梳理现有惠企政策,全面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变企业申报为系统匹配,让符合条件的企业无需跑腿、无需申请就能坐享政策红利。重点在税费减免、财政补贴、融资支持、招商优惠等领域发布首批免申即享政策清单,并实时进行动态调整,不断扩大免申即享政策范围,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让企业尽享快享直达政策福利。(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营商办牵头,涉及惠企政策相关单位负责)
21.推动惠民政策免申即享。梳理惠农、助学、助医、养老、育幼、扶弱、助残等现行惠民政策,编制惠民政策清单和指南,实现相关群体优待政策免申即享。(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营商办牵头,涉及惠企政策相关单位负责)
(七)推进有诉即办全覆盖
22.全面设立“有诉即办”服务窗口。在区、乡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有诉即办”窗口,对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实行“有诉即接、有诉即应、有诉必办、有诉即办”。(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各乡镇(街道)负责)
23.畅通线上投诉反映渠道。建立企业和群众诉求集中受理、归口办理、及时反馈、强力督办的闭环工作机制,对民生诉求、人民网留言、政务网投诉、12345民生热线等线上线下投诉事项,快速处置、限时回复,投诉及时转办率、按期回复率均达到100%。(区纪委监委、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营商办牵头,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负责)
24.健全“好差评”评价体系。实现区、乡两级政务服务场所窗口“好差评”设备全覆盖,并按照统一样式设置评价二维码,所有评价对应到办事人、办理事项和承办人,公开办事人员对政务服务窗工作人员的评价、政府部门对办事人评价的回复,强化评价数据综合分析和结果应用,实名差评回访,确保整改率达到100%,促进全区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负责)
(八)推进审管协同全覆盖
25.强化政务服务电子效能监管。依托省政服务平台电子监察综合平台预警纠错功能,对各单位行政审批过程进行规范化、程序化、数字化管理,审批事项在承诺时限内未办结的发出黄牌、红牌警告,由区纪委监委对相关单位、相关审批人进行督促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做出相应处理。(区纪委监委牵头,区直各单位负责)
26.深化“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全区监管业务录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促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和有效利用。(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牵头,区直各单位负责)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