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修订印发周口市淮阳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解读
来源: 淮阳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23-11-16 09:20:2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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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修订印发周口市淮阳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Q1:申报条件有哪些?

A1:申报区长质量奖的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依法在周口市淮阳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五年以上。

(二)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办法,质量管理体系健全,采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有效运行一年以上,并提供包含三年数据和信息的自评报告。

(三)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质量水平、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上年度位居区内同行业前列;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其社会贡献位于全区同行业前列。

(四)品牌优势突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具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品牌美誉度和良好的品牌形象。

(五)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推荐。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区长质量奖:

(一)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

(二)国家规定应取得相关证照而未取得。

(三)近三年内有质量、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按行业规定)。

(四)近三年内国家、省、市、区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或存在严重服务质量问题。

(五)近三年内参加区长质量奖评审活动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

(六)近三年内企业生产经营出现亏损情况的。

(七)近三年内发生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Q2:评审条件有哪些?

A2:一、每届区长质量奖评审前,由评委会办公室在区主要媒体和有关网站上发布本届区长质量奖的评审公告。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在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告要求,如实填写《周口市淮阳区区长质量奖申报书》,经有关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后,在规定时限内向评委会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

三、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申报材料的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提交评审组。评审组进行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并根据评审情况综合排序,向评委会办公室提出区长质量奖候选名单。由评委会办公室提交评委会全体会议审议确定拟奖单位,提交区政府审定区长质量奖获奖单位。

四、评委会办公室对区政府审定的获奖单位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两周。对公示没有异议的获奖单位,由区政府发文公布,并向获奖单位颁发区长质量奖奖牌、证书和奖金。

 


责任编辑:淮阳区人民政府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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