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淮阳区招商引资引荐人奖励 实施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淮阳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23-04-13 10:16:07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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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区招商引资引荐人奖励实施办法

 

Q1:总体原则是什么?

A1:()科学激励。坚持目标导向,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建立适应经济新常态、科学有效的招商引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推进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和社会化招商。

()重奖重用。对成功引进招商项目的社会中介机构或自然人给予经济奖励;对引进项目落地的公职人员给予经济奖励,予以通报表扬,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一般干部提拔为副科级干部,副科级干部提拔为正科级干部。

Q2:引荐人奖励标准

A2:(一)凡引荐固定资产投资规模1亿元及以上的工业(含原有外来投资企业新征地扩建项目)、文旅、现代物流、新兴产业类项目,区政府给予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的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二)凡引荐固定资产投资规模1亿元以下的工业、文旅、新兴产业类项目,入驻专业园区,项目投资3000万元-5000万元的项目,区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项目投资5000万元-1亿元(不含1亿元)的项目,区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三)所引进投资项目涉及境外资金(境外资金核算以资金到位之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兑换率进行折算)的,除享受既有奖励外,单个项目另追加5万元奖励。

(四)符合奖励申报条件的引荐者在项目建设工程主体完工后,报区政府同意后,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5亿元、5亿元-10亿元、10亿元以上三个档次,分别申请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资金。项目建成投产经区政府验收达到合同约定条款后,再申请剩余奖励资金。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下的项目,项目投产后按规定给予引荐人一次性奖励。

Q3:奖励程序

A3:1.备案。项目签约后,引荐项目的中介机构或自然人需填写《淮阳区招商引资引荐人奖励备案表》,经投资方书面确认后,报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引荐人资格。

2.申报。在项目主体完工后,符合申请奖励条件的引荐人向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奖励申请,申报时须填写《淮阳区招商引资引荐人奖励申报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审核。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情况进行初审后,提交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审议结果在淮阳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拨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区财政部门申请奖励资金,拨付到相关申请账户,引荐人所得奖金,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扣代缴。


责任编辑:淮阳区人民政府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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