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知识点(第一期)
2023年5月,中央依法治国办启动开展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为深入推进我市申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知晓率、参与度,中共周口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周口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周口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应知应会知识手册》,供大家学习参考。
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知识点
第一期
1.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提出:2020年11月16—17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显著成就,系统阐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科学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科学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十一个坚持”。在这次会议上,党中央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
2.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集中体现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十一个坚持”:(1)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3)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4)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5)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6)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7)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8)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9)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10)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11)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3.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定位: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一个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的科学理论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
4.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具体目标: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加快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5.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三者的关系:三者是有机联系的整体,三者本质一致、目标一体、成效相关,必须相互统一、共同推进、形成合力。依法治国要求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依法执政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求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依法行政是各级政府活动的基本准则,要求各级政府必须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6.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的关系:三者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相辅相成。其中,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法治国家的主体,法治社会是法治国家的基础,三者共同构成全面依法治国的三根支柱,缺少任何一个方面,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布局就不完整,总目标就无法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三者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推动三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7.依法治国的含义: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8.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9.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对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提出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先要把专门队伍建设好;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确保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对法治专门队伍的管理必须坚持更严标准、更高要求。要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教育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要加强法治人才培养。
10.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确保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要教育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中对依法治国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12.中国新时期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方针”: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