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豫政土〔2022〕1280号),扶沟县人民政府决定征收柴岗乡陈准村委会;桐丘街道办事处马家场居委会;大李庄乡冯老村委会;扶亭街道办事处邵庄村委会、八里庙村委会、大张村委会集体土地138.33亩。作为扶沟县公路用地。
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
1、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土地面积
征收柴岗乡陈准村委会集体土地53.38亩;桐丘街道办事处马家场居委会集体土地32.50亩;大李庄乡冯老村委会集体土地23.21亩;扶亭街道办事处邵庄村委会集体土地8.76亩、八里庙村委会集体土地3.60亩、大张村委会集体土地16.88亩。
2、地上附着物据实清点,足额补偿。
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及支付方式
1、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按42000/亩、50000元/亩。
2、支付对象为柴岗乡陈准村委会;桐丘街道办事处马家场居委会;大李庄乡冯老村委会;扶亭街道办事处邵庄村委会、八里庙村委会、大张村委会。
3、支付方式为一次性现金支付。
三、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及支付方式
地面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依据有关补偿标准规定执行。支付对象为地面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补偿费采取现金支付。
四、农业人员的安置途径
采取货币安置方式。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人、其他权利人对本方案如有不同意见,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扶沟县自然资源局。
六、本方案征求意见后,报扶沟县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对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有争议,由扶沟县人民政府协调,但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