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2024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
来源: 扶沟县民政局 时间: 2024-10-15 00:00:0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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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加快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2024年提高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年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次进行提高,分别达到月人均不低于645元、455元;其中财政补助水平相应提高,分别达到月人均不低于323元、228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为月人均不低于839元、592元。照料护理标准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档制定,一般可分为三档,特困人员全护理、半护理和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原则上分别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1/6和当地重度残疾人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执行。

  新的财政补助水平和供养标准从2024年7月1日起执行。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按月发放,每月10日前发放到位。低保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原则上应支付到救助对象个人账户,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应统一支付到供养服务机构集体账户,对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按照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相应支付到照料服务人个人账户或者承担照料服务职责的供养服务机构、社会组织账户。

责任编辑:扶沟县人民政府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