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鼓励全县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外出务工就业,保障持续稳定增收,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和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细则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扶沟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同意,我们按照个人申请、村级初审、乡镇审核、县级备案的补助程序,对全县3456人自2023年2月至2024年2月跨省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脱贫人口(稳定脱贫户除外)及监测对象每人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400元。
补助人员名单及金额公示如下,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附件:2023扶沟县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发放明细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