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登记办理流程
来源: 扶沟县人民政府 时间: 2025-04-17 15:15:47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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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登记:

适用对象:用人单位,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劳动者

办理要件: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于招用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用人单位统一登记时,应具有以下要件:

(1)用人单位营业证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等;分支机构提供法人营业证照及其授权文件。如上述证照信息变更的,需及时办理单位信息变更。再次办理业务时无需重复提交。

(2)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就业登记表1(用人单位签章)

2.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由本人在就业后30日内,到常住地或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就业登记,同时具有以下要件: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2)灵活就业(个体经营)人员就业登记表。从事个体经营的,同时提供市场监管部门营业执照副本。

3.劳动者转换就业岗位、未失业的,应及时办理就业登记信息变更。

办理流程:

1.受理。核验用人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就业登记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如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及时受理。

2.办理。办理就业登记,并在《就业创业证》上记载就

业登记相关情况。办理成功后,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就业创业证》电子版,有需要的,经办机构协助打印或劳动者自行打印。

责任编辑:扶沟县人民政府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