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政办〔2022〕17号
扶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扶沟县加强企业(项目)培育促进
经济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商务中心区,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项目)培育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豫政办〔2022〕19号)精神,协调解决我县企业(项目)培育入库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合力推进企业(项目)培育入库工作,实现“四上”企业(项目)保存量、提质量、促增量、扩总量,助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加强企业(项目)培育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联席会议组织架构
召 集 人:崔卫国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召集人:任松奎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召 集 人:武卫东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县长
吴兴华 县政府副县长
阎振华 县政府副县长
徐彩云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周德志 县政府副县长
王刘明 县政府副县长、固城乡党委书记
蔡 广 县政府副县长
梁战伟 县政府党组成员、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县统计局、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发投集团、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邮政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扶沟供电公司、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利局、县蔬菜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商务中心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一)立足宏观经济形势,客观全面分析研判全县经济运行态势,精准查找和解决企业(项目)培育入库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工作建议和措施。
(二)研究审议企业(项目)培育入库相关工作方案和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
(三)负责对企业(项目)培育入库工作的监测、预警分析。
(四)负责督促检查关于议定事项及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工作机构及成员单位职责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负责及时掌握和通报全县企业(项目)培育的季度运行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问题根源,研究提出帮扶纾困的对策措施,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并综合反馈。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县统计局:负责企业(项目)入库审批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严格入库标准、条件和程序,做好分类指导,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企业入库率和数据质量。组织做好拟申报企业(项目)的资料审核和上报工作,做好跟踪服务和督促指导,及时反馈新增企业(项目)入库审批情况。负责拟定“‘准规上’企业清单”“易退库企业清单”“拟入库项目清单”,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
(二)县发展改革委:负责重点服务业“四上”企业入库相关工作,加强跟踪、监测,掌握企业最新状态,负责对培育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项目立项进行备案,掌握投资项目信息,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组织申报,建立行政审批业务绿色通道。
(三)县财政局:对“准规上”企业培育财政支持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对成功申报入库的企业(项目)和申报单位拨付奖励资金;指导在库且财务制度不健全的企业、达规的“准规上”企业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实现在库企业能按照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定期编制完整的会计报表。
(四)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四上”企业的注册登记、年报及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做好“个转企”的宣传引导,指导转型企业做好规范登记,及时办理转型企业的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鼓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提供市场主体行政登记资料。
(五)县税务局:负责每季度提供达到“准规上”标准的企业名录和数据信息;在企业培育和入库申报过程中,按照规定给予税收政策优惠;协助企业提供入库申报所需税务资料。
(六)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和科技领域“四上”企业的入库相关工作。加强跟踪、监测,掌握企业最新状态,搞好宣传、引导、服务、协调,并负责指导和督促符合条件的主管内行业企业做好申报工作,协调解决申报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七)县商务局:负责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及个体户(含电子商务交易类企业)、招商引资企业、加油站等所管辖行业单位的培育、筛选和跟踪监测,对符合纳统条件的企业以及招商引资落地项目及时组织申报,协调解决申报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八)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商砼站入库相关工作。提供所有具备建筑业资质等级的企业基本信息;开展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商砼站的培育和监测;及时提供掌握的投资项目信息,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及时组织申报。
(九)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运输企业的培育、筛选和跟踪监测,对符合纳统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及时组织申报,协调解决申报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十)县城管局:负责城区建设服务企业的培育、筛选和跟踪监测,对符合纳统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及时组织申报,协调解决申报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十一)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做好民办培训机构、民办幼儿园、民办学历教育学校、体育、健身行业等所管辖行业单位的培育、筛选和跟踪监测,对符合纳统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及时组织申报,协调解决申报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十二)县卫生健康委:负责民办医疗机构等所管辖行业单位的培育、筛选和跟踪监测,对符合纳统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及时组织申报,协调解决申报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十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文化娱乐业、景区、旅行社等所管辖行业单位的培育、筛选和跟踪监测,对符合纳统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及时组织申报,协调解决申报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十四)县发投集团:负责及时提供掌握的投资项目信息,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组织申报;协调解决项目在统计数据报送方面的问题。
(十五)县民政局:负责社会福利事业服务业、社会组织的培育、筛选和跟踪监测,配合县场监管部门,对符合纳统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及时组织申报,协调解决申报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十六)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职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源服务业、劳务输出中介机构等所管辖行业单位的培育、筛选和跟踪监测,对符合纳统条件的企业及时组织申报;协调解决重点培育企业和项目在用工等方面的问题。
(十七)县邮政管理局:负责邮政、快递业等所管辖行业单位的培育、筛选和跟踪监测,对符合纳统条件的企业及时组织申报,协调解决申报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十八)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地质勘察等行业企业的培育和监测,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及时组织申报;协调解决重点培育企业和项目在用地方面的问题。
(十九)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等行业企业的培育和监测,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及时组织申报;协调解决重点培育企业和项目在环评方面的问题。
(二十)扶沟供电公司:负责及时提供掌握的投资项目信息,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组织申报;协调解决重点培育企业和项目在电力保障等方面的问题。
(二十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利局、县蔬菜服务中心:负责及时提供分管领域的项目纳统入库的相关材料。
(二十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商务中心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抓好本辖区内企业(项目)培育入库管理工作。
四、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一)工作例会机制。企业(项目)培育入库联席会议按季度召开,原则上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号左右召开。
(二)建立联络员制度。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1名分管科级领导和1名股级干部担任,负责日常协调和联络工作。
(三)定期报送机制。各成员单位每月15日前将《“准四上”单位上报一览表》(附件)和摸排情况报告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人:孙红立 邮箱:fgxtjjzhg@163.com 电话:6231018)
(四)建立问题交办机制。建立企业(项目)培育入库部门常态沟通机制,及时互通重点企业、项目的培育扶持和监测情况,对协调推进的决定事项实施清单化管理,建立台账,分类交办,推动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
(五)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会议议定的事项跟踪,推动工作事项有效落实。
(六)建立督导考核机制。将企业(项目)培育入库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联席会议确定事项,因工作推诿扯皮、效能低下等原因造成工作推进不力的,将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