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 书记 王广军
镇长 单 参 办公时间:工作日
办公电话:0394--6251069 夏季:8:00-12:00,15:00-18:00
单位地址:扶沟县韭园镇湾赵村 冬季:8:00-12:00,14:30-17:30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的管理、发展工作,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政策和强农惠农措施的贯彻落实;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加大资企投入,强化人才支撑,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四)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支持保护农民兴办各种经济组织,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五)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等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
(六)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保护、民族宗教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管理工作;调解民事纠纷、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七)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乡镇民主政治发展;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推进村务、财务公开,保障农民群众民主权利,促进农村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八)负责县直职能部门派驻机构综合执法的指挥调度;负责辖区内由多部门协同解决综合性事项的统筹协调和考核督办;按权限管理县直职能部门派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派驻机构负责人任免和工作情况考核评价提出意见;统筹管理下沉资金和人员;负责履行县政府赋予的县级社会经济管理权限。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1、负责公文处理工作,包括接收、登记、传阅上级文件,撰写、审核、印发乡镇党委和政府的文件、报告、总结等材料,并且做好文件的归档和保管工作。2、综合协调方面,协调乡镇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有序开展。3、信息收集与传递也是其职能之一。收集、整理、上报各类信息,包括当地经济、社会、民生等方面的动态,为乡镇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同时传达上级指示和领导要求等信息给相关部门和人员。4、会议组织方面,要负责安排乡镇党委会议、政府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从会议的前期准备,如通知参会人员、准备会议资料,到会议期间的记录,以及会后的任务跟踪等一系列事务。5、后勤保障工作涵盖了办公用品的采购与管理、车辆的调配使用、办公场所的维护等诸多事务,确保乡镇机关的正常运转。6、承担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地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1、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提出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意见。2、负责党代会的组织工作,办理街道办事处党代表大会的审批手续,指导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3、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4、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5、承担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地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1、负责制定本乡镇经济发展规划,包括长期战略规划和短期的年度计划,使乡镇经济发展有明确的目标和方向。2、准确收集、整理各类经济数据,如企业营收、固定资产投资、农民收入等数据,为经济决策提供依据。3、负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的管理和服务,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同时监管农村财务工作,规范财务收支行为。4、承担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地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乡村建设办公室
主要职责:1、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乡镇实际情况,制定乡村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乡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乡村建设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确保各项政策在本地区有效实施。2、推动农村道路建设与维护,提高农村公路的通达率和硬化率,改善农村交通条件。加强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推进农田灌溉、农村饮水安全等工程建设。推进农村电网改造、清洁能源利用等能源设施建设,提高农村能源供应保障能力。3、负责农村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协助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高农民收入水平。4、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等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5、协助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动农村文化建设,保护和传承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6、承担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地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1、负责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殡葬管理等民政政策,对困难家庭、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进行救助和关爱,做好低保、五保等对象的审核与管理工作。2、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助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等工作,指导村卫生室建设和管理。3、收集和发布就业信息,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指导和援助,扶持创业带动就业。4、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的参保登记、费用收缴、待遇申领等工作,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和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5、配合教育部门做好辖区内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等相关工作,协调解决教育发展中的问题,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动教育事业发展。6、承担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地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
主要职责: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乡镇发展需求,组织编制乡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详细规划等,明确乡镇发展目标、规模和空间布局,为乡镇建设提供科学依据。2、组织实施乡镇道路、给排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乡镇基础设施水平,改善居民生活条件。3、负责乡镇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提升公共服务水平。4、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住房保障政策,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等住房保障工作,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5、承担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地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市场监督管理所
主要职责:1、负责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提供咨询、指导和登记服务,确保市场主体合法设立。2、对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检查是否存在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3、对辖区内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进行全面监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条件、食品质量等,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对辖区内生产、销售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产品质量秩序。5、承担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地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平安建设办公室
主要职责:1、负责协调处理辖区内的各类矛盾纠纷,包括邻里纠纷、土地纠纷等,组织排查、化解不安定因素,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2、组织开展治安巡逻,指导辖区内的村等组建治安联防队伍,提高群众的安全感。4、协助公安机关做好重点人员的管控,像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人群的监督管理和帮扶教育。5、承担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地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1、负责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2、负责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3、负责行使市场监管方面,对在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经营的无照商贩,违反禁止性规定设置户外广告,未经同意擅自向交通工具等发放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4、负责行使交通管理方面,“对在人行道、小街小巷和广场、公园、市场等公共场所内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私设或撤除停车泊位或者在停车泊位设置停车障碍的行政处罚权。5、负责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6.负责文化市场管理综合执法、民族宗教管理综合执法、农业综合执法等工作。7、承担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地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职责:1、制定服务指南,加强入驻单位人员管理,提高窗口服务水平服务质量。2、推进“减证便民”工作,落实“一次办妥”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一次办妥”便民服务事项清单。3、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加强电子政务平台建设,落实“三级十同”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4、负责退役安置和相关待遇落实工作,负责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5、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医疗、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建设工作。6、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7、承担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地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农业综合服务站
主要职责:1、负责全镇水利设施的管理,宣传贯彻《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及其它水法规。2、协助上级搞好水利水土区划、规划和各项小型水利水土工程的计划安排及水利水土年度统计工作。3、推广种植业技术、促进农业发展。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农业和农机技术推广项目及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任务,开展新成果技术咨询、指导,传播农业科技信息和经济信息。4、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授权范围,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开展本地区化肥、农药、农膜、种子、种苗、农机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测、监督和检查工作。积极开展产前、产中、产后技物配套服务工作。5、开展调查研究,搞好农业生产统计,总结经验协助镇政府制定农业生产和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农业技术措施。6、开展农业和农机技术宣传与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村级农技服务组织和科技示范户。7、承担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地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财政所
主要职责:1、预算管理方面,负责编制乡镇财政预算草案,根据乡镇经济发展和实际需求合理安排财政收支计划,并且严格执行预算,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控制。2、对于上级财政部门拨付的专项资金,如农业补贴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等,要确保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同时,还要做好乡镇自有资金的管理,保障资金安全。3、财务核算工作中,要对乡镇政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核算。审核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等,如实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定期编制财务报表,为财政决策提供财务数据支持。4、承担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地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自然资源所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国土资源和矿产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2、统一管理辖区内土地资源,负责建设用地预审工作,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组织实施辖区内土地开发、复垦计划,土地利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制止乱占滥用耕地。3、负责辖区内土地资产管理,协助办理征收征用土地和资料上报工作,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资产处置,协助办理土地调查和土地登记。4、负责办理辖区内征地事务,落实征地安置补偿费,实施批后管理,落实“两公告一登记”和征收土地的听证,调处土地权属纠纷。5、加强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各类违法用地和违法采矿行为,协助做好严重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保护好耕地,保护土地资源。6、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地籍调查和勘测工作,负责调查、勘测成果和测量标志的管理。7、协助做好本区域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的立项、实施和验收工作。8、负责辖区内涉及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的信访、举报、行政诉讼案件的调查、调解、处理等相关工作。9、承担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地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