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 扶沟政务网 时间: 2019-07-23 10:57:03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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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局长     毛振华                                                                      办公时间:工作日

办公电话:0394--6221301                                                                      夏季:8:00-12:00,15:00-18:00

单位地址:扶沟县大程路中段路南                                                       冬季:8:00-12:00,14:30-17:30



扶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周口市委办公室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扶沟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周办文〔2019〕8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扶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职能转变。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第四条  扶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落实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检查。

(二)拟订落实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落实全县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意见、办法,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全县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落实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全县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养老保险全县统筹办法和全县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县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落实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依据国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相关规定以及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落实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扶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全县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考核奖励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机关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办部分县管领导干部的行政任免手续。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落实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拟订落实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统筹指导全县农民工就业创业和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进人问题的职责分工。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用人单位编制余缺和编制结构情况进行编制审核,核发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并在用人单位办理入减编通知单。相关部门凭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和入减编通知单等办理人员录用、聘用(任)、调配、工资核定、社会保障等手续。

2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问题的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扶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扶沟县教育体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扶沟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扶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第五条  扶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维稳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政务公开、督察督办和安全保密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政策研究和调研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重要课题调研、新闻宣传、舆情管理等工作;负责信访、行风建设、便民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以及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外事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监察法规股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执法责任制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工作;统筹拟订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承担扶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及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以劳动仲裁委员会名义进行的日常工作。

拟订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全县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行为。

(三)人力资源市场股拟订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意见和规划;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拟订落实人员调配意见、办法,承担特殊需要人员的选拔、调配工作;按规定承办县直单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除外)人员调配、录(聘)用事宜;按规定承办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出国(境)人员审查意见、办法。

(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拟订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意见、办法;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和引进工作;承担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优秀人才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博士后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扶工作或定居相关规定;拟订落实国(境)外机构在县内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意见、办法;指导有关留学回国人员科研经费资助工作;承担有关方面的人才工作。

(五)职称和行政审批服务股综合管理职称工作;拟定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和管理;监督管理全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负责审核全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管理及资格证书的核准、审验工作。

(六)职业能力建设股拟订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意见和规划;拟订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意见、办法;拟订落实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落实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实施意见;拟订落实职业技能鉴定意见、办法,并监督实施。

(七)农民工工作股拟订落实农民工工作意见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参与跨区域劳务协作;指导劳务输出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承担县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规划财务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拟订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参与拟订落实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承担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援贷款项目管理工作;拟订落实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办法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

(九)劳动关系股拟订落实劳动关系政策以及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的相关规定;拟订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意见,落实最低工资标准,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与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指导劳动标准制订工作;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企业政策性安置人员的政策;

(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负责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拟订并完善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考核奖励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办相关人事管理备案事宜。承办部分县管领导干部的行政任免手续。

(十一)工资福利股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动态调整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工人职业技能鉴定和考评人员资格培训、发证工作。

(十二)养老保险股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贯彻落实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落实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贯彻落实企业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及给付标准;贯彻落实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指导扶沟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承担的负责辖区内企业养老保险申报登记、保险费征缴及社保稽核工作;负责社保缴费、社保登记和年审工作;拟订落实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意见、规划和标准;会同有关方面拟订落实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落实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监督实施。

(十三)工伤保险股拟订落实工伤保险意见、规划和标准;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意见、办法;负责执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负责执行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承担劳动能力鉴定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协调处理涉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重大事项和疑难问题;承担扶沟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电话:0394-6221301


责任编辑:扶沟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