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政办〔2021〕10号
扶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1年重点工作责任领导及责任单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商务中心区,县政府各部门:
崔卫国县长代表县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并明确到各位副县长、各责任单位,请认真组织落实。县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就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一、聚焦加快发展,高质量抓好项目建设。
1.围绕主导产业发展、“中原菜都”打造、基础设施建设、基本民生改善、烂尾项目盘活等领域,充分考察论证,科学谋划包装项目,努力形成谋划一批、包装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的良性循环,做到对外可招商、对上能申报。
责任领导:王霄灵
主体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发展投资集团
相关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
2.立足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紧盯长三角、珠三角重点区域,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抢抓豫沪合作洽谈会契机,积极策划“上海行”“浙江行”等招商活动。
责任领导:任松奎
主体责任单位:商务局
相关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
3.紧盯产业转型、农产品深加工、新兴服务业等领域薄弱环节,实施“引凤还巢”工程,吸引在外人员返乡创业。
责任领导:王霄灵
主体责任单位:人社局
相关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商务中心区,产业集聚区、农业农村局、工信局、金融服务中心、人行等有关单位
4.严格落实《争资立项考核办法》和《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各有关单位要积极赴省到市争项目、争资金,确保国家、省市在扶沟的投资力度和份额只增不减。
责任领导:王霄灵
主体责任单位:发改委
相关责任单位: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交运局、城管局、住建局、水利局、卫健委、文广旅游局等有关单位
5.紧盯重点抓推进,重点抓实中垣环保科技印染产业园(一期)、装备制造产业园等6个省重点项目和28个市重点项目,确保完成110.4亿元的投资任务。统筹推进静脉产业园、现代农业产业园等67个县重点项目。
责任领导:各项目分包领导
主体责任单位:发改委
相关责任单位:各项目责任单位、政府督查室
二、聚焦乡村振兴,高质量抓好“三农”工作。
6.安排资金8450万元,高质量完成5.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责任领导:刘记
主体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相关责任单位:财政局、发改委、交运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供电公司
7.安排资金1770万元,实施西南灌区节水改造工程。
责任领导:刘记
主体责任单位:水利局
相关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韭园镇、柴岗乡
8.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加大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和良种良法推广应用,发展优质小麦10万亩、优质花生25万亩。
责任领导:刘记
主体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相关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9.突出乡镇的支点作用,扎实推进乡镇政府所在地道路、供排水管网、污水处理中心、专业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抓好街道卫生、马路市场整治和中心校、卫生院、幼儿园的全面提升。
责任领导:各包乡领导
主体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相关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教体局、卫健委
10.突出试点村的示范作用,筛选80个左右的行政村,采取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的资金多元化投入模式,整村推进道路硬化、环境整治、卫生保洁、户厕改造、产业培育、电网改造等工程,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责任领导:刘记
主体责任单位:交运局、农业农村局、发展投资集团
相关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财政局、供电公司、扶贫办
11.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亿元左右,实施农村基础设施、产业扶贫、金融扶贫、教育扶贫等各类扶贫项目162个,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责任领导:刘记
主体责任单位:扶贫办、财政局
相关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工信局、教体局、住建局、金融服务中心、水利局、交运局等有关单位
12.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及早预警、有效帮扶,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实现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责任领导:刘记
主体责任单位:扶贫办
相关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聚焦“一都两业”,高质量抓好产业转型。
13.全力创建以蔬菜种植、加工、销售为特色的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模式,成立扶沟县国控投资有限公司,加强与科研单位和知名企业深度合作,启动集种苗研发、试验示范、技术培训、农事体验、研学旅行等于一体的综合博览园建设,使之成为传播技术、引领创新的载体,开展交流、开放合作的平台,展示品质、扩大影响的窗口。
责任领导:刘记
主体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相关责任单位:财政局、发展投资集团、交运局、水利局、练寺镇、城郊乡、韭园镇、柴岗乡
14.在新老种植基地、设施露地蔬菜统筹抓的基础上,以S102线、站前路、蔬菜路为轴线,加快推进德利尔现代蔬菜产业园、柴岗乡高效温室大棚等项目,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农民合作社和种菜大户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沿轴线共建以蔬菜为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带。
责任领导:王霄灵、刘记
主体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蔬菜服务中心)
相关责任单位:发展投资集团、供电公司,韭园镇、柴岗乡、城郊乡、练寺镇
15.落实《河南省“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实施方案》要求,支持企业持续推进“三大改造”,实施技改项目35个。在主导产业中扩大5G网络应用,推动数字赋能,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落实《河南省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方案》,重点处置僵尸企业和盘活烂尾项目,大力“整备”“盘活”产业集聚区低效建设用地,全面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推进产业集聚区“二次创业”。
责任领导:阎振华、梁战伟
主体责任单位:工信局、产业集聚区
相关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商务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
16.完成扶沟王氏旧宅等5个省级文保单位申报工作。用好大程书院、吉鸿昌将军纪念馆、吉鸿昌故居、姜鸿起烈士纪念馆、蔬菜博览园等特色资源,规划推介一批集红色教育、文化旅游、生态采摘、农事体验为一体的精品一日游项目,汇聚人流、拉动消费、创造效益。
责任领导:吴兴华、史凯歌
主体责任单位:文广旅游局
相关责任单位: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农业农村局,有关乡镇(街道)
四、聚焦宜居宜业,高质量抓好城市提质。
17.高标准完成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有序编制道路交通、供水排水等14个专项规划。坚持规划刚性约束,加强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依法查处随意变更规划行为。
责任领导:武卫东
主体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相关责任单位:规委会成员单位
18.发挥县发展投资集团市场化运作优势,瞄准高铁新区、丰收河滨河公园等区域和丁庄社区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全民健身中心(二期)等烂尾项目盘活,着力推进道路管网、绿地水系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民生工程建设。
责任领导:王霄灵
主体责任单位:发展投资集团
相关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卫健委、教体局,柴岗乡、扶亭街道、城郊乡、商务中心区
19.扎实推进商务局小区、工行小区等19个老旧小区改造,不断改善市民居住环境。
责任领导:武卫东
主体责任单位:住建局
相关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桐丘街道、城郊乡
20.全面完成吉祥路、文化路、花园路、扶亭路、S102线盐洛高速扶沟站至北环段等主干道和河堤路、健康胡同等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工程,打通洧水路、雕亭路、大程路、兴隆路等9条断头路,让群众出行更加方便。
责任领导:武卫东
主体责任单位:城管局、住建局
相关责任单位: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城郊乡、桐丘街道
21.完成站前路东延工程,启动站前路西延线连接扶固路、荷花路畅通工程建设,形成环线,切实解决重型车辆穿城而过的问题。
责任领导:李明朗、武卫东
主体责任单位:住建局、发展投资集团
相关责任单位:柴岗乡、城郊乡,自然资源局、交运局、公安局、污染防治攻坚办等有关单位
22.加大城区“两违”治理力度,坚持“露头就打、出土就拆”,坚决遏制增量,降低存量。
责任领导:武卫东
主体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
相关责任单位:桐丘街道、城郊乡、扶亭街道、商务中心区
23.坚持“业主管建、财政管费、电力管亮”的分工原则,确保路灯亮灯率达到 98%以上。
责任领导:武卫东
主体责任单位:财政局、城管局、供电公司
24.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巩固市容环境整治成果,严抓三轮车治理,规范交通秩序。
责任领导:武卫东
主体责任单位:城管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交运局,各有关乡镇(街道)
五、聚焦改革开放,高质量抓好动力变革。
25.深化农村改革,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用足用活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加快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基本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薄弱村。
责任领导:刘记
主体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相关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26.加快推进县综合发展投资集团事改企进程。
责任领导:王霄灵
主体责任单位:发展投资集团
相关责任单位:财政局、人社局、编办、审计局
27.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具有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单位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稳步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推进“三个一”改革,落实“容缺办理”,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效能。
责任领导:王霄灵
主体责任单位:政务服务与大数据管理局
相关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28.不断深化与河南农业大学校地合作,加强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应用,提升扶沟蔬菜研究院的创新引领力、辐射带动力。
责任领导:刘记
主体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蔬菜服务中心)
相关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
29.着力推动与河南工程学院校地融合创新发展,加快纺织服装产业学院、纺织服装产业研究院建设。
责任领导:阎振华、梁战伟
主体责任单位:产业集聚区
相关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局、人社局、教体局、职教中心
六、聚焦行稳致远,高质量抓好环境优化。
30.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确保守好一方净土。完善工作机制。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保持架构不变、职能不变、人员不变,健全物资储备、核酸检测、流调溯源等工作专班,确保防控体系高效运行。严格实行聚集性活动报备、管理制度,最大程度减少传播风险。织密防控网络。坚持城乡同防、人物同防,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强化网格化管理,坚决阻断由地及人、由物及人、由地及物的传播和扩散路径。补齐防控短板。加快16个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和发热哨点建设项目。有序推进疫苗免费接种。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提升群众文明健康素养。修订完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实战演练,加快提升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能力。
责任领导:史凯歌
主体责任单位: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卫健委
相关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
31.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深化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狠抓重型车辆管控、建筑扬尘、秸秆禁烧、餐饮油烟、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等专项整治,促进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责任领导:武卫东、刘记
主体责任单位:污染防治攻坚办
相关责任单位:交运局、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32.全面落实“四水同治”要求,完成城区六条黑臭水体治理,确保水环境安全。
责任领导:武卫东
主体责任单位:城管局
相关责任单位:桐丘街道、城郊乡
33.认真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有效预防和控制土壤污染。
责任领导:刘记
主体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相关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34.深入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完成绿化造林1.2万亩。实施高速路、国省道廊道绿化“瘦身提标”工程,加强县乡道绿化提升和管护,不断巩固拓展“绿色成果”。
责任领导:武卫东
主体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相关责任单位:财政局、交运局、公路养护中心、各乡镇(街道)
七、聚焦实干惠民,高质量抓好民生保障。
35.大力促进就业创业,突出抓好农村剩余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工作。
责任领导:王霄灵
主体责任单位:人社局
相关责任单位: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36.继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动实行“一站式”结算。
责任领导:史凯歌
主体责任单位:医保局
相关责任单位:税务局、卫健委、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37.常态化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严厉打击恶意讨薪、欠薪等违法行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责任领导:李明朗、王霄灵
主体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局
相关责任单位:公安局、信访局,各项目责任单位
38.安排资金230万元,对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启动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责任领导:吴兴华
主体责任单位:残联
相关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9.完成“两筛”“两癌”2.14万人次。
责任领导:史凯歌
主体责任单位:卫健委、妇联
相关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40.优化城区中小学校布局,完成五里店小学改扩建、学校南侧道路修建和实验小学郑关校区征地扩建工作,完成新区初级中学建设项目并投入使用,让更多中小学生实现就近入学,推动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迈进。落实普通高中改造计划,扎实推进县二高、县直高中改扩建工作,稳步解决高中大班额问题。落实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设公共实训基地,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招聘教师240名左右。
责任领导:史凯歌
主体责任单位:教体局
相关责任单位:财政局、人社局、编办、自然资源局、职教中心,城郊乡
41.加快发展卫生事业,完成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院建设与搬迁工作,大力实施公立医院提升工程,积极推进医院城乡互动、市县结对、省县共建,提升公立医院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责任领导:史凯歌
责任单位:卫健委
42.规范和支持民营医院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加强乡镇卫生院管理,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服务水平,逐步实现县强、乡活、村稳的公共卫生服务格局。严格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严厉打击套取医保资金行为。
责任领导:史凯歌
主体责任单位:卫健委、医保局
相关责任单位:财政局、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43.优化城市公交线路,新增一批公交车辆。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快启动S102线曹里西吴至尉氏交界段、S319线崔桥至四站段、S320线县城至大新段改造提升和大广高速崔桥站建设等工程,畅通发展之路。
责任领导:刘记
主体责任单位:交运局
相关责任单位:财政局、公路养护中心,各有关乡镇
4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抓好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乡消防等领域隐患排查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预警监测,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领导:王霄灵
主体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
相关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各行业主管部门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