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扶沟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
复验实施方案的通知
扶政办〔2020〕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商务中心区,县政府有关部门:
《扶沟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复验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本单位、本地职责任务,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2020年9月14日
扶沟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复验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7月30日全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整体评估认定工作动员暨培训会精神,确保我县2020年10月底顺利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评估复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进一步加大城乡薄弱学校建设力度,努力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在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差距,强力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整体提升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二、目标任务
(一)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实现办学条件基本均衡。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是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前提。对照《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配齐教辅用房,扩大班数,压缩班额,使班额控制在50人左右。按照扶沟县“十三五”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使县域内所有中小学达到标准,加大义务教育阶段布局调整力度,原则上一个乡镇保留一处初中。多方筹措资金,把生源少的小学撤并或调整为教学点,成建制小学建设好教辅用房。同时,充分利用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装备类资金和学校部分公用经费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按标准装备各种电教、图书、仪器、体音美器材,初步实现全县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标。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秀教师向农村倾斜,实现师资配置基本均衡。加大教师招聘力度,按照编制标准,足额补充教师,保证教师数量充足,新招聘教师全部补充到农村学校、偏远缺编学校。加大教师、校长交流力度,继续推行两区支教,落实城区和农村、乡镇所在地和偏远村小学双层帮扶制度,实现县域内、乡镇间、乡镇内学校间师资水平的基本均衡。
(三)认真贯彻落实招生政策,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实现办学规模基本均衡。认真做好适龄少年儿童的入学工作,科学划分各初中、小学招生区域,使各学校在校生规模大体相当。保证入学率小学达到100%,初中达到97%以上,依法控制学生辍学,保证小学六年、初中三年巩固率不低于95%和92%。初中、小学严禁招收本辖区外学生,严禁学校以任何理由办特长班、实验班等,避免学生择校。落实普通高中招生分配生制度,提高分配生比例,调节初中学校间教学质量差异,促进学校均衡发展。
(四)关注弱势群体,实现不同群体学生受教育机会均等。继续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资助工作,确保不使一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体系,确保“应入尽入”。加强特殊教育工作,积极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合理确定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水平,顺利实现省级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创建目标。积极开展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建设工作,保证有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及时入学,确保三类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不低于90%。
三、明确职责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标评估复验涉及面广,相互渗透,各单位必须相互配合,互通信息,通力合作。
1、各乡镇(街道):(1)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依法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2)维护学校的治安、周边环境的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3)保障学校新建、扩建校舍所需用地;(4)进一步加快布局调整,做好“十四五”规划,规划好复验学校。
2、教体局:(1)坚持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确保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及师资水平达到省颁标准。(2)制定“十四五”规划,在“十三五”规划的基础上,确保2020年复验学校调整到位。(3)分步实施《2015-2020年教师交流方案》。(4)按照缺编即补的原则,制定2020年教师补充方案。(5)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各种档案,做到门类齐全,数字准确,符合逻辑,管理规范。
3、发改委:(1)按照教育优先发展的要求,把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协助教育部门编制和完善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各类专项建设规划,协助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3)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大对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促进农村中小学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4)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和监督检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5)按照年度计划,及时批复教育工程项目。
4、县委编办:(1)根据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变化,及时核定教职工编制。(2)在现有编制总量内,坚持做到缺编即补、有编就补。(3)建立新建学校(幼儿园)机构及时审批制度。
5、人社局:(1)指导和监督教育系统部门(单位)做好教师的公开招聘、岗位设置、人员聘用、竞聘上岗、职称(务)评聘、考核培训、人员交流、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情况。(2)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幼儿园、中小学的工资制度和政策,落实教师工资待遇和政策性津补贴情况;(3)完善教师奖励制度,配合教育部门开展教师表彰活动,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4)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查处非法使用童工的行为,配合教育等有关部门维护适龄少年儿童受教育权利。
6、文广新局: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对义务教育的宣传、发动和报道工作,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和导向作用。依法净化文化市场,严禁电子游戏厅、录像厅等向青少年开放。
7、市场监管局:依法清退童工、童商,对经宣传教育仍招用童工、童商者,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并视其情节,给予一定的经济惩罚。
8、司法局: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使广大师生知法、懂法,并能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师生权益。
9、财政局、税务局:(1)各类教育预算拨款制度和投入机制,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避免财政投入下降。(2)按照规定足额拨付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计提比例、中央转移支付规定比例、土地出让收益计提中计提比例等资金用于教育。(3)财政对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保障措施。(4)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本级财政按照规定比例落实应负担的新机制经费;会同物价、教育等部门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收费行为。(5)上级专项资金拨付情况。(6)教育专项经费管理,会同发展改革、教育等部门落实并管好用好各项教育工程的专项资金。
10、审计局:建立健全教育经费审计制度,做好对教育经费的征收、拨付使用情况的审计检查。
11、住建局:协同教育部门做好校舍的整体规划、新学校建设各种手续审批、建筑设计、工程技术监理。及时鉴定学校的危房,并督促其修缮或拆除。
12、自然资源局:保证学校改建、扩建、新建等建设用地的征用,依法维护学校的校域面积。
13、公安局:配合教育部门做好适龄少年儿童文化户口的登记工作,依法治理学校周边环境,确保学校师生财产安全。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计划、明确责任。依据教育部《河南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精神和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际,制定并实施《扶沟县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工作方案》,成立迎评工作专班,统筹有序开展评估认定准备工作。召开全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国家评估认定工作动员会,形成做好评估认定工作的合力。
(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依据《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评估表》(试行)的五项一级指标(学校设置与班额、校舍建设、设备设施和场地、教师与经费、质量与管理)全面排查,摸透情况,压实主体责任。
(三)列出问题,限时解决。(9月30日前)。依据教育部《河南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分乡镇督导检查学校迎检准备工作,再次梳理、解决问题。各学校按照迎检要求做好材料汇编和实地准备工作。
(四)配合评估组做好督导认定工作(10月)。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完成各项自查工作,完善迎评工作档案资料整理,查漏补缺,扎实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接受评估组评估认定。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县政府成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复验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制定本乡镇(街道)迎检实施方案并报县政府备案。县政府将此项工作作为对各乡镇(街道)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认真学习领会评估复验的基本标准、工作要求,充分理解评估复验的意义和作用。利用板报、条幅、标语、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评估复验义务教育均衡县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政策,营造舆论氛围,各乡镇、各部门共同行动,掀起评估复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均衡县的高潮。
(三)强化督导,务求实效。落实好县领导班子分片包乡、教体局班子和工作人员定点包乡责任制,重点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督促所包乡镇(街道)的工作扎实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组织教育、人事、财政等有关单位深入到各乡镇(街道)中小学校,检查指导,现场办公,帮助学校及时解决在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工作落实。
附:扶沟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评估复验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
扶沟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评估复验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 史凯歌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关 奇 (县金融办副主任)
翟连生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成 员: 李军峰 (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政府督学)
拜梦阳 (县财政局副局长)
姜红丽 (县委编办副主任)
曹春雷 (县审计局副局长)
王玉新 (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董本勤 (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邵 斌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高同庆 (县卫健委副主任)
王 霞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韩富中 (县公安局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督促、协调各职能部门按照省制定的标准和本方案的目标任务抓好工作的落实。李军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