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 公告
来源: 扶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 2024-12-09 14:34:04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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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调查,“扶沟县红生苗木种植有限公司”等88户公司、分公司和“扶沟县嘉鑫五金加工厂”等5户个人独资企业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集体分支机构(非法人)“扶沟县汴岗供销社商场”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扶沟县宏鑫种植专业合作社”等5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本局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拟吊销该88户公司、分公司,5户个人独资企业,1户集体分支机构(非法人)和5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该152户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因该152户当事人下落不明,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该152户当事人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扶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公司、分公司名单


责任编辑:扶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