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101140001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1年2月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王志勇 王俊华
不动产权证号:扶沟房权证城关镇字第0000029722号
不动产坐落:扶沟县城关镇文化西路南侧金海花苑
36幢1单元4层401号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115.25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394-6218006
公告单位:扶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