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河南省定价目录》豫发改价调〔2022〕612号等文件规定,我委结合周边市县收费标准重新核定了扶沟县人民医院停车场收费标准。
为广泛深入了解消费者意见、科学合理制定扶沟县人民医院停车场收费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请您对县人民医院停车场服务质量、收费标准等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感谢您的配合!
一、扶沟县人民医院停车场收费标准
根据周边市县同类型停车场的价格调查情况,扶沟县人民院停车场原收费标准暂不作调整,继续按《关于扶沟县人民医院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扶发改〔2023〕483文件收费标准执行。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停车场类型 |
免费时间(分钟) |
车辆类型 |
收费标准(元/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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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时以内(含)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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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时以后每小时收费 |
24小时内(含)封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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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沟县人民医院停车场 |
30 |
10座以下客车 2吨以下货车 |
3元 |
1元 |
10元 |
10—30座中型客车 2—5吨货车 |
4元 |
1元 |
1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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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座及以上客车 5吨及以上货车 特种车 |
5元 |
1元 |
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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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机动三轮车 |
按次收费,每次2元/辆,过夜(当日23时-次日8时)加收1元/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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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二轮摩托车 |
按次收费,每次1元/辆,过夜(当日23时-次日8时)加收1元/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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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非机动车 |
按次收费,自行车0.5元/辆,二轮、三轮电动车1元/辆,过夜(当日23时-次日8时)加收1元/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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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优惠政策:新能源车辆减半收费、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救险车和殡葬车免收停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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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求意见的方式方法
通过邮箱、信件、电话、现场反馈等多种方式提出合理建议。建议人需备注姓名、电话等联系方式以便于我们更好地采集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7月29日—2026年8月6日)
联系邮箱:fgwjjgjc@126.com
联系人:罗晓辉 电话:0394-6221505
地址:扶沟县吉祥中路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