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规范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县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桐丘街道办事处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工作机构
周口市扶沟县桐丘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具体承担周口市扶沟县桐丘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负责受理桐丘街道办事处层面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时间: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通讯地址: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昌盛西路53号
联系电话:0394-6221784
邮政编码:461300
电子邮箱地址:fgcgz2008@163.com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原则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本街道履职过程中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范围
本街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街道机构职能:机构简介、工作职责、领导信息、内设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权责清单等;
2、政策公开:上级及本街道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方案、便民政策、惠民举措等;
3、政务动态:街道重点工作推进、基层治理、民生服务、安全生产、防汛减灾、禁毒宣传、文明创建、人居环境整治、信访维稳等工作动态、会议信息、工作通报;
4、财政信息:街道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惠民资金发放、专项经费使用等公开信息;
5、公共服务信息:便民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理流程、服务承诺、公示公告、事项办理结果;
6、重点领域信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食品安全、人居环境整治、征兵工作、退役军人服务、矛盾纠纷化解等基层重点工作信息;
7、规划统计信息:街道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点项目推进、工作统计数据等;
8、其他法定公开信息: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三)公开渠道
1、扶沟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fugou.gov.cn;
2、街道政务公开栏、便民服务大厅公示栏、各村(社区)公开栏;
3、会议通报、宣传单、现场公示等辅助公开方式。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一)申请提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登陆扶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gou.gov.cn/)下载并填写《扶沟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请申请人准确填写表格中联系电话、地址、邮箱,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载体的提示,以便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查询和答复。
(二)申请方式
1、线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扶沟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完整填写后发送至本街道政务公开专用邮箱fgcgz2008@163.com,完成线上申请提交。
2、现场申请
申请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需携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材料),到桐丘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现场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材料。
3、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信函方式邮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桐丘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
4. 传真申请
申请人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身份证明材料传真至本街道办公传真号码,完成申请提交。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程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三)申请材料规范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注明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信息的名称、文号、时间、事项特征等精准描述,便于精准检索查询;
3、所需信息的获取方式、提交载体、送达地址等形式要求;
4、申请用途(简要说明)。
(四)办理流程及时限
1、登记受理:收到公开申请后,当日完成登记,对材料齐全、符合规范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全、表述模糊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理由并退回。
2、审核答复: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如需延长办理期限,经负责人批准可延长,延长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提前告知申请人。
3、区分答复
(1)所申请信息已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查询渠道、方式及网址;
(2)所申请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对应政府信息;
(3)所申请信息部分公开、部分不予公开的,对可公开部分予以提供,对不予公开部分说明法定理由;
(4)所申请信息不存在、非本街道制作或获取的,如实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责任单位的,告知申请人对应单位联系方式;
(5)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依法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依据;
(6)以政府信息公开名义提出信访、投诉、举报、咨询等诉求的,不作为公开申请处理,告知申请人通过对应正规渠道办理。
(五)收费标准及方式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收费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1、填写《申请表》时,应按规定填写真实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所需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包括能够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载体形式。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七)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范围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3、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政府信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4、内部事务信息、过程性信息、执法案卷信息等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
5、信访、投诉、举报类诉求信息,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范畴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一)工作机构
扶沟县桐丘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统筹负责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1. 贯彻落实《条例》及各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制定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年度计划;
2. 统筹梳理、审核、发布、更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 受理、办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 负责政务公开平台维护、信息审核、内容更新;
5. 开展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舆情处置工作;
6. 汇总上报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年度报告,开展业务自查与整改提升;
7. 指导各村(社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基层公开内容和流程;
8. 受理、答复群众关于政务公开的咨询、投诉。
五、监督与保障
(一)监督投诉渠道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街道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公开内容不规范、答复不及时、滥用不予公开权限的,可依法向扶沟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二)救济途径
申请人对本街道信息公开答复不服的,可自收到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扶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