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扶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着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为此编制《扶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扶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班子成员及分工情况;扶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文件
主要包括:以扶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扶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其他非涉密文件等。
3.计划总结
主要包括:扶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划计划、工作总结、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
(二)免予公开的信息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时限:本机关主动公布的信息,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扶沟县政府或扶沟县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扶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地址:扶沟县新建东路202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邮寄地址:扶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邮政编码:461300;联系电话:0394-7719326,电子邮箱:zkfgxj@163.com。
(二)申请内容。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为公民的,要填写姓名、工作单位、证件名称、证件号码、联系电话(最好是留手机号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传真、联系地址;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要填写组织机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姓名、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最好是留手机号码)、传真、联系地址、电子邮箱、邮政编码;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和所需信息用途描述;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5、申请人对所申请公开内容有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
6、申请人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同时上传或提供身份证明。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扶沟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页面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
1、信函。通过信函提出申请,应填写《申请表》,并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只接收中国邮政寄件。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收信人名称请注明“扶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信地址:扶沟县新建东路202号;邮政编码:461300。
2、当面提交。通过当面提交的,请提前电话联系确认。
3、网页申请。
请登录扶沟县人民政府网站扶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依申请公开”页面填写电子版《申请表》提交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5、本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行政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本省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五)答复时限。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三、工作机构
扶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为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受理依申请公开本机关政府信息工作。
办公地址:扶沟县新建东路202号
邮政编码:461300;
联系电话:0394-7719326;
电子邮箱:zkfgxj@163.com
办公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