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依职权注销部分食品经营许可证 的公告
来源: 扶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 2026-07-15 17:53:33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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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沟县扶台大灶餐饮店等169家食品经营主体:

  为规范行政许可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核查。

  经查,附件所列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因存在法人及其他组织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等情形,已不具备许可存续及合法经营条件,依法应当办理注销手续。请食品经营许可经营者,自公告公布之日起10日内,携带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到许可发证机关依法予以注销。未在规定时限内主动到发证机关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我局将依职权予以注销。

  公告期内,附件所列单位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3673940991 18638090993

  附件: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企业名单(169).xlsx


  扶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5日        

责任编辑:扶沟县人民政府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