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
申报公告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河南省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1〕168号)文件精神,扶沟县被确定为全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为全面推进我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按照自愿申报、审核立项的原则,在全县公开遴选80个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及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围绕蔬菜(含大蒜、食用菌等)、水果等鲜活农产品,开展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
二、申报时间:2021年6月23日—6月30日
三、建设内容:节能型贮藏通风库、机械冷藏库、气调贮藏库、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
四、申报程序: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程序进行设施建设。申报主体自行下载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系统APP或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系统APP,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对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负责项目审核,确定预立项结果,并对建设主体进行公示。
五、补贴标准: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有关要求,采取“双限”适当支持。单个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其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投资的30%,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按照《2021年河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补贴标准》,以净容积为补贴计算依据。
其他部门申报过同类补贴的不可重复申报。
咨询电话:0394-6201080 0394-6226953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扶沟县农业农村局 扶沟县财政局
2021年6月23日